› 要闻关注 › 正文 › |
据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网络安全审查结论及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违法违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
关于西南观察网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西南观察网投稿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西南观察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2022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237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1012013378 |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署)网出证(京)字第589号 | 京ICP备13050428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5368 |